2)第114章 徐从做的诗_我重写了家族历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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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相比另外诗界三杰的黄公度、蒋观云,更受女儿家的青睐,仿照其诗的女性更多一些。

  (夏穗卿很多人不熟悉。迅哥儿曾经书了一副夏慧卿的诗,“帝杀黑龙才士隐,书飞赤鸟太平迟。”写完这一句诗后,他在后面又写道:‘此夏穗卿先生诗也,故用僻典,令人难解,可恶之至。’夏穗卿是如今迅哥儿的顶头上司,现任民国的教育司司长。)

  众人互视一眼,虽没大听清陈羡安在念什么,但也纷纷鼓起了掌,说出了一些溢美之词。

  很快,受到陈羡安的鼓舞,尤其是男学生这一方,不甘被女人比了下去,也将自己的诗拿了出来,让人欣赏。

  参加诗会的总共才八个人,三个女学生,五个男学生,写的新诗自然也不多,再是延慢,也慢不到哪里去,很快便轮到了徐二愣子的身上。

  “写的不怎么样,大家别笑。”

  徐二愣子挪了一下胳膊,将压在肘弯的诗词准备拿出来。

  不曾想这写着新诗的纸却被在附近走动的朱诗琴一把抢了过去。

  朱诗琴见众人将目光投向她,颇有些志得意满,她摇了摇手上的纸条,笑了一声,“徐从你也不必拘谨,大家都是有交情的。你磨磨蹭蹭的,这诗我帮你念了……”

  她捧好纸,轻咳一声,念道:“地上一杆灯,相距二三步。远看是天明,近看却昏黑。此灯非彼灯,只是炭钨丝。”

  电灯最早用的是碳化的竹丝。

  到了1906年,爱迪生发现了钨丝这种新材质可以做灯丝。这些知识,格致科的先生有教习过。

  这首诗虽粗陋,却也算是新诗。新诗不怎么讲究格律、工整,追求的是新意向、新事物。徐二愣子做的诗,在众人中算不得出彩,却也在中流之内。

  朱诗琴念完诗后,将纸条递给了徐二愣子。

  宴会之上,又恢复了欢快的气氛。

  诵读自己新诗这个环节过去之后,便是朱家的晚宴。仆从鱼贯而入,将一碟碟的饭菜送至到了二楼。除了中式菜外,还有几样西洋菜。

  趁此空档,陈羡安悄悄地凑了过来,坐在了少年的旁侧,“徐从,伱不要生诗琴的气,她也是好意。她性格一向如此,你和她待久了,就知道她不是有意冒犯……”

  刚才朱诗琴的举止,确实有些失礼。

  这是显而易见的事。

  “我知道诗琴是好意。”

  徐二愣子啜了一小口刚沏好的热咖啡,“你看,我这不是没生气嘛,她喜欢学新事物,抛弃旧礼仪在情理之中……”

  什么是进步派。不仅是一句口号,在行止上亦会表现出进步的做派。譬如旧的礼仪,亦是一部分激进的进步派所抨击的。换做他人,刚才的举止是失礼,然而在朱诗琴身上,这就未必了。

  能抛头露面表演,在时人的眼中,可比刚才的事恶劣多了。

  在一旁蹲坐的灰白狐狸闻言,看了一眼这个蓝衣黑裙的姑娘,她的睫毛弯弯,在盯着徐二愣子说话的时候眼神有点闪烁。

  它倏地意识到了什么,纵跃上桌,咧开了尖尖的狐嘴,露出了犬牙,想要制止这个姑娘的下一步举措。

  周三姑娘只是徐二愣子的单相恋,而秋禾顶多和他有一夕欢好,别的牵扯不会多,但陈羡安就不一样了。它能看出她眼中对他的一丝丝好奇,现在不算是爱意,但有了这份好奇,爱意也就不远了。

  但临头了,它又收回了爪。它不知道该怎么阻止这一场爱恋。伤了这个对徐二愣子好的姑娘吗?它不能这么做。

  此外,它真的有点分不清了。

  倘若洛城的她是命中注定,时空的节点。那么他和陈羡安必然不会走到一起。从开局就注定失败的故事。

  “你刚才做的诗不错,很有趣。”

  陈羡安淑女式的起身,并说道。

  十二点前还有一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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